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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特别准照短期内公开竞投


特区政府短期内将就经营的士客运业务特别准照(即特别的士)进行公开竞投,是次竞投将以公司制形式进行,该准照之数量不多於100个特别的士执照,批给期限八年。 自本澳原有的100个特别的士准照於2014年11月6日届满失效后,特区政府致力开展特别的士执照公开竞投的前期筹备工作;过程中,除总结特别的士过去在本澳的营运和发展外,亦参考了去年进行的《检讨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法律制度》公开谘询所收集到的意见,以完善特别的士的发牌制度,改善服务,为经营者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更好地回应社会对特别的士服务的需求。 而今日(5日)政府公报刊登第304/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对经营的士客运业务特别准照的批给作公开竞投,该准照将对应不多於100个特别的士执照,并赋予承批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有关轻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权利。该准照批给期限八年。 目前交通事务局已基本完成有关的士特别准照公开竞投之筹备工作,短期内将公布详情正式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