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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持续打击“白牌车”非法营运


违法载客收取报酬行为即属不法。今年1至8月,治安警察局共检控「白牌车」260宗,较去年同期的125宗飙升逾倍,局方会持续打击「白牌车」违规行为,严正执法,坚决维护澳门的交通秩序。 纵观至今的违规个案,显示有一小部分旅行社与私人车辆的车主私下达成协议,将车辆转至旅行社名下,并将车辆原来之用途改变为载客旅游性质,车主须每月向旅行社支付「挂名费」,然后在车身印上旅行社字样,此举为方便招揽乘客,并用作规避警方截查;亦不排除有个别旅行社为求利益,藉此方便之门协助车主从事「白牌车」非法营运;亦有「白牌车」驾驶者,持旅行社员工证在本澳口岸或娱乐酒店场所周边,明目张胆地议价兜客。 「白牌车」非法营运,令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承受潜在风险,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根据《道路法典规章》相关规定,「白牌车」驾驶员会被科处澳门币3万元的罚款。然而,澳门作为旅游城市,市民旅客理应能享受服务周到的接载服务,但必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作出,就如旅行社向旅客提供的接载服务,受第42/2004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48/98/M号法令第3条第1款f)项规管,该等服务的提供,旅行社必须按旅客预先规划的服务要求而为之。也就是说,旅行社不能在旅客没有预订的情况下随意提供车辆接载服务。而同样地,的士业界及公共客运服务等行业在提供接载服务时,亦同样须遵守相关规定。 治安警察局为维护澳门交通秩序,必定持之以恒地采取有效的打击行动,保障市民旅客安全及业界权益,维护澳门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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