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今日(9月8日)接获镜湖医院通报一宗怀疑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名本澳居民怀疑食用细芋头后出现唇舌肿胀及麻痹症状。 经初步调查,该名居民为50岁男性;9月7日傍晚在下环街市附近的流动小贩买了两只细芋头,晚上经煲煮进食后,即时出现唇舌发麻、刺痛,并出现肿胀;随即到镜湖医院就诊,现时病情已好转,无需住院治疗。据流行病学调查,其进食史、潜伏期和症状,引起是次事件的原因为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可能性较大。卫生局已即时将流行病学调查资料通报至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以便作进一步跟进。 卫生局表示,在处理食物时应注意良好卫生操作守则,食物供应商应确保食材和食物储存、制作过程的安全;同时,为预防食物引起的胃肠炎,消费者要向有信誉的供应商购买食物或食物原料;食物应彻底煮熟才可食用,煮熟的食物亦应存放在适当的温度下,经存放的食物在进食前应彻底翻热才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