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审计署就社会工作局2013年“经济援助的审批及发放”程序所作的审计报告,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认为,必须对援助金的审批标准和条件审核机制,以及透过现金方式派发的援助金之管理及监督作出修正。 基於管理公共款项必须完全遵守公平及公正原则,而且在公共财产及财政资源上,也必须完全遵循良好行政管理及效率的原则,谭俊荣司长作出指示,要求社工局必须采取统一的审批标准,以保证援助金审批的公平公正,并确保同类型的申请人均能获得相同的处理。 他并指示社工局全面检视援助现金派发的监管机制及相关会计工作,并尽快作出必要及适当的改善措施,确保公帑能在合法、公正的情况下用得其所。 谭俊荣要求社会工作局於六十日内履行上述指引,之后提交报告以阐述其采取的措施及执行成效,包括短期措施及长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