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监督公共财政,提升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特区政府将制订新的《预算纲要法》以取代沿用多年的预算法律。为完善法案文本,财政局特於本年七月七日至八月二十日进行了为期四十五天的公众谘询,透过举办公众和专业团体讲解会、拜访社团、出席电台电视台节目等多个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新法的意见和建议,期内共收集到网上及书面意见约三百份,目前正进行整理及分析。 在谘询过程中,社会普遍认同是次修法方向,同意修法可提升预算透明度,让立法会更有力行使其监督职权,透过适时、全面地披露预算执行资讯,强化外部监察力量,督促政府更有效、合理地运用公帑。另有小部分意见认为,新法未必能避免大型工程预算超支及工期延误的情况,故提出超过某一金额的工程立项,应先交由立法会审议辩论。现阶段,财政局正汇集和整理谘询期间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按照《公共政策谘询规范性指引》规定,於短期内完成编制并公布公开谘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