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文化局社团资助接受申请


文化局二零一六年度“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及“社区艺术资助计划”将於九月九至十一日及十四日接受申请,凡已注册及有意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本地非牟利社团,均可提出申请。 为促进本地文化多元发展,推动艺术扎根,文化局藉“文化活动 / 项目资助计划”资助视觉艺术、舞蹈、音乐、戏剧、澳门文化遗产、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创作及研究、学术研究、电影及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活动。“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则旨在协助民间艺文社团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积极培育具有专业能力之文化艺术管理人才,为澳门建立人才库,从而促进澳门文化艺术健全发展。此计划培养艺文领域中策划、统筹、活动管理和技术管理等专业人才,并提供工作实践机会。而“社区艺术资助计划”为鼓励本地艺术团体深入社区或特定社群,沿著社区脉络,广邀居民共同创作及参与,让作品的创作过程成为对话与沟通的契机,藉多元化的艺术手法,凝聚社区居民,拉近艺术与社区的距离。 申请表格及有关章程,可於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索取,或於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申请日期为九月九至十一及十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七时三十分,中午照常办公,有意者请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八三九九六六九九。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