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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津贴与居外敬老金受益人需尽快办理生存证明


社会工作局提醒残疾津贴受益人,与在澳门地区以外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须於8月31日或之前办理生存证明,以便於10月获发款项;倘受益人於8月31日后才办理生存证明,有关款项将於稍后发放。 办理生存证明的方式包括:将生存证明正本邮寄至澳门邮箱1188号,或透过设於全澳32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办理生存证明手续,亦可亲临社会工作局总部或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填写生存证明。 如欲查询生存证明资料,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或致电社会工作局查询专线2836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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