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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社屋租户谘询会本周六举行

社屋租戶諮詢會將於石排灣社屋-樂群樓第2座地下E室舉行。

因应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公开谘询的内容与社屋租户息息相关,房屋局於谘询期内安排公开谘询会外,亦为社屋租户举行谘询会,以进一步收集租户的意见及建议。该场社屋租户谘询会将於本周六(8月1日)下午3时半在石排湾社屋-乐群楼第2座地下E室举行(邻近石排湾巴士总站),因应场地有限,座位先到先得。 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的公开谘询,谘询期至9月6日。谘询文本除了建议订定明确的富户退场机制、引入社屋管理扣分制度外,亦建议修订申请条件;放宽长者申请人的总资产净值限制;放宽已享受经济房屋、四厘利息补贴制度及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的家团成员的申请资格限制;饲养狗只问题,另外,亦会检讨不得拥有物业的规定,个人申请人的年龄下限及分配次数等,旨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本澳居民的居住需要。 在饲养动物方面,现行法例仅规定,租户不应在家中饲养体型或特性会骚扰邻居及影响该楼宇卫生的动物,对於违户规定者,可被科处最高八百元的罚款。鉴於有关违规情况存在取证上的困难,故谘询文本提出了两个建议,分别为禁止饲养狗只,又或限制每家团饲养一只狗,且租户须事先获得局方批准才能饲养,同时,谘询文本亦建议为已饲养狗只的社屋租户设有过渡性登记制度。 此外,为加深公众对谘询内容的认识,局方分别於澳门及路环进行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公开谘询巡回展览,即日起至8月2日在绿杨花园休憩区展出,随后展出时间及地点分别於8月2日至17日在佑汉街市公园、8月17日至28日在三盏灯休憩区、8月29日至9月6日在石排湾乐群楼休憩区。 房屋局亦将继续於8月22日下午3时半在房屋局举行公开谘询会,欢迎市民踊跃参与。发表意见及建议可邮寄至澳门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抬头请注明「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公开谘询」);或传真至2830 5909;或电邮至info@ihm.gov.mo,又或於网上填写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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