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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帆冀动保法体现人类爱护动物价值观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會後接受傳媒訪問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今(20)日早上继续讨论《动物保护法》法案。列席会议的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会后重申,法案的法益是人类爱护动物的价值观;政府维持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最高刑期为一年,是考虑到澳门整体刑法体系的情况。 陈海帆司长在会议后接受传媒访问,她表示,政府代表与议员就法案的法益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处罚条文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双方一致认为法益应为人类爱护动物、与动物和平共处的价值观。法案中把人类以外的所有脊椎动物列为保护对象,反映了其广泛性。 陈海帆补充,根据民政总署资料,自2013年年底至今,民署所接获虐待动物的投诉个案有数宗。她重申,政府保护动物的初衷从没有改变,对残酷虐待动物的行为列为刑事处罚,已起到很大的阻吓性,也体现了政府保护动物的力度和决心。 她续指,澳门现行的刑法体系偏向较轻的刑事处罚,在刑期问题上,政府须把残酷对待动物行为放在整体刑法体系中的适当位置作考虑,因此,政府所定的最高一年刑期是足够的。政府希望在公民教育方面起到一般预防作用,冀通过法律提高整体公民更加爱护动物的意识,彰显社会保护动物的目的。 陈海帆表示,政府早前与保护动物团体的代表会面,听取了对方对法案的意见,也阐述了政府的立场及建议刑期的观点。她称,日后随着《动物保护法》的实施,政府将同步检视社会对法律的适应程度,适时检讨。

视频:【新闻局】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谈《动物保护法》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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