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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纪念日为强制性假日》法律公布


第8/2015号法律《订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纪念日为强制性假日》已於本月13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公布并已生效。 上述法律旨在订定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为强制性假日,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并让全体居民参与纪念活动;该法律适用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有关强制性假日的规定,即雇员须被豁免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提供工作,且不丧失基本报酬。若雇主按《劳动关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安排雇员在该日提供工作,则与其他强制性假日一样,须按相关规定向雇员作出有关补偿。 如对上述法律有任何查询,欢迎致电2871 7810、电邮:dsalinfo@dsal.gov.mo,或亲临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劳工事务局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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