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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纲要法》7月7日起展开45日公众谘询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新《预算纲要法》谘询文本的意见,特区政府将於本年7月7日至8月20日展开为期45日之公众谘询,期盼各界积极发表意见,透过集思广益,完善法案。 回归以来,澳门特区的社会、经济及文化,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如何更有效利用政府的财政资源,成为市民日益关注的议题。由於政府预算涉及社会大众之利益,因此,其编制、执行及监察等等,自应由法律予以规范,并由社会大众、监察机关及立法机关共同监督,以落实「阳光政府」和「科学施政」的理念。 现行第41/83/M号法令《本地区总预算及公共会计之编制及执行》(又称《预算纲要法》)已实施超过31年,期间虽经历多次修改,但面对特区经济和社会事务日趋复杂多变,社会对加强财政事务监管诉求与日俱增之情形下,特区政府自然需要重新制订预算纲要法,充实其规范功能。 为广泛听取社会大众的意见,财政局将於7月14日下午6时半至8时半,假澳门世界贸易中心5楼莲花厅举行讲解会,本次讲解会以广东话进行,并设即场葡文传译,欢迎广大市民及团体参与,由於座位有限,有意参与者自即日起至7月13日期间,可致电本局报名(电话:8599 0816及8599 0696)。 是项谘询文本可於财政局网站下载(http://www.dsf.gov.mo/orcamento);同时,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及龙成大厦办事处亦备有已印制之文本,以供索阅。文本内附有意见表乙份,欢迎广大市民、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於谘询期内透过填写意见表表达意见。意见可循下列途径递交: 1. 亲临投递意见箱(财政局大楼: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地下;氹仔接待中心:氹仔布拉干萨街500号地下;龙成大厦办事处: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至640号地下); 2. 邮寄(财政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地下); 3. 传真(2835 6289或2838 9180); 4. 电邮(consultapublica@dsf.gov.mo),或; 5. 网页填写(http://www.dsf.gov.mo/orcamen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