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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残疾补助津贴调升至3,350元


特区政府自2015年7月1日起调升“临时性残疾补助津贴”,每月金额由澳门币3,180元调升至澳门币3,350元,金额与社会保障基金之残疾金相同。 特区政府自2014年7月起推出“临时性残疾补助津贴”, 至今共有约400名合资格人士获发放津贴。有关津贴的发放资格为:在澳门居住至少7年的澳门居民,已向社会保障基金供款至少36个月,并经社会保障基金会诊委员会证明处於暂时或长期绝对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谋生能力的状况,而有关状况是在取得社会保障基金受益人的资格前已出现的人士。虽然有关措施暂定至年底届满,但在未修法或有新法例之前,“临时性残疾补助津贴”将会延续发放。 如有查询,可致电社会保障基金28532850或社会工作局查询专线2836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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