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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串谋顶包事败法办


昨日(15日)在初级法院审理的一宗汽车超速案件中,检察官发现违例者和一名证人提供不实声明,於是建议并得到法官批准,将该两人以涉嫌袒护他人罪移送检察院侦办。 事发於2015年9月10日,一辆汽车在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下层隧道出口超速,时速为110公里,但上述路段限速60公里。 在昨天庭审过程中,陈姓涉嫌者无法说出事件发生的时间,汽车品牌、型号和颜色等相关细节,经庭上司法官一番盘问后,陈姓涉嫌者供认,去年大约10月,其李姓丈夫指使她为他人顶替,并由真正的驾驶者陪同往治安警察局交通厅以陈姓女子名义向警方承认为驾驶者和缴付超速罚金,接著再被安排昨日出庭以便接受停牌处罚。以证人身份出席庭审的李姓男子(为陈姓女子丈夫)供认,在一次卡拉OK场合中获悉一名男子想找人顶替一宗超速,李姓男子表示自己妻子从没有交通违例纪录,可以顶替,遂指示其妻子顶替。当天他们三人一起往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缴付罚金,罚款由真正驾驶者支付。 陈姓女子及李姓男子因串谋顶包协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以涉嫌袒护他人被拘留,并当即移送检察院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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