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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联同交事局宣传交通安全

警員向違規過馬路的行人作出檢控

治安警察局联同交通事务局人员於今天上午10时30分,在佑汉区一带持续推广交通安全资讯及打击违规行动,主要针对行人乱过马路违规情况,增强广大市民在道路上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交通意外发生。 治安警察局交通厅澳门交通警司处甘嘉杰副警司带领宣传队,与交通事务局人员一同前往佑汉公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醒市民当横过马路时,应使用斑马线或人行天桥,并注意路面环境安全方可横过马路。 此外,根据治安警察局资料显示,今年1月至5月期间,行人违规过马路共有98宗,比去年同期295宗大幅减少67%,显然可见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在执法方面,亦提倡主要采取先劝喻后检控方式,期望透过打击违规行动,配合宣传和教育,三管齐下,务求令该区市民和道路使用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在50公尺距离内有相关过路设施而行人不使用,可被科处罚款澳门币300元。治安警察局在此呼吁,市民和旅客应遵守交通规则,勿贪一时之快罔顾自身以至道路上其他使用者的安全。行人应使用交通设施横过马路,遵守交通灯讯号,切勿攀越路沿围栏,驾驶者亦应礼让行人,在行车期间注意车速及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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