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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立法会选举法》第二场公众谘询会

修訂《立法會選舉法》第二場公眾諮詢會

特区政府於今(29)日举行修订《立法会选举法》第二场公众谘询会,听取公众对谘询文本的意见 谘询会下午3时至5时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由行政法务司陈海帆司长主持,廉政公署林智龙助理专员、行政公职局高炳坤局长及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赵向阳顾问出席,向与会者介绍谘询文本并作出回应。 谘询会共278人报名参加,其中246人出席,64人报名发言,最后30人在场发言,因时间关系未能发言人士,把书面意见透过指定方式提交。发言的部份与会者认为,谘询文本提出的建议,符合社会实际情况,但希望清晰及细化相关规定,完善监督机制,增强执法力度,同时加强选举宣传教育,让改善建议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廉洁选举原则。 高炳坤局长回应表示,从清晰界定竞选宣传和选举活动、引入竞选辅助组织与竞选活动申报制度、引入核数要求及重新检讨开支限额,完善竞选宣传活动规范,让社会公众监督。待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会就相关建议订出指引。同时行政公职局亦会与教育机构,加大选民登记的宣传。林智龙助理专员补充指出会针对贿选行为的界定加大宣传,清晰有关定义。 特区政府就修订《立法会选举法》,已举办6场谘询会,包括4场不同界别的谘询会及2场公众谘询会。谘询期由5月7日开始,将於6月5日结束。欢迎市民及社团於谘询期前,继续透过下列方式,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 网上:www.elections.gov.mo  邮寄: 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行政公职局(信封 请注明“关於修订《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意 见和建议”)  亲临递交: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大堂接待处  传真:8987 0011、8987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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