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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立法会选举法》第四场界别谘询会


特区政府於今(27)日就修订《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四场界别谘询会,听取劳工界、社会服务及教育界团体代表的意见。 谘询会晚上8时假澳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由行政法务司陈海帆司长主持,廉政公署林智龙助理专员、行政公职局高炳坤局长及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赵向阳顾问出席,向与会者介绍谘询文本并作出回应。 来自87个团体130多人出席了谘询会,其中15人发言。有与会者建议为残障人士加入无障碍的选举环境,让他们容易理解及参与选举过程;亦有与会者关注到社团活动与竞选宣传活动的界定等事宜。 高炳坤局长回应表示,对於协助残障人士参与选举的意见,待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会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措施。而有关社团活动与竞选宣传活动的区分,选管会亦会作出进一步的指引,让社团清晰明白相关规定。林智龙助理专员补充指出,谘询文本建议社团在竞选宣传期内,须向选管会申报其举办的活动,有关活动会公开让社会公众监督,亦欢迎向廉政公署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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