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提醒地租(土地批给租金)纳税人,2016年地租(土地批给租金)最后之缴纳期限至5月31日(星期二)止,为免增加轮候时间或因逾期缴纳而附加之过期利息和罚款,财政局呼吁倘仍未缴纳上述地租之纳税人,请尽快利用财政局提供的缴税方式缴纳地租,亦可於办公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或位於南湾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龙成大厦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收纳处缴交。 收纳处办公时间: 1) 财政局大楼、龙成大厦及氹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8:00) 星期五(9:00至17:45)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45) 税务谘询中心电话: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