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五年发展规划草案文本提出善治的目标,决心进一步提升政府施政能力,建立更廉洁高效的行政体系,增强政府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与此同时,加强法治建设,继续深化“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实践,完善特区政府的法律体系,创造良好的法制和司法环境,强化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提高政府施政能力与水平 完善政策谘询机制,提高决策能力。当中,利用新媒体的发展、研究建立网上资讯平台以扩大年轻人参政议政的渠道,整合及精简现有谘询组织以争取让更多青年人加入谘询组织,推进智库建设的力度以拓宽听取专家学者专业意见的渠道,是未来五年科学决策及提升政府决策能力的重点部署。 落实精兵简政,提升政府执行力。未来五年,精兵简政战略的要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全面检讨公职法律制度,重点对中央招聘制度、晋升及选拔机制、评核制度以及培训制度等的检讨和完善。第二,致力於简化行政程序,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居民办理各项手续的便利程度。第三,检讨和调整机构设置的功能和数量,分两个阶段对公共部门和实体的职能架构进行优化重组。第四,改善和规范跨部门合作机制,降低跨部门合作的成本,增强跨部门合作的成效。 推进政府绩效治理制度,增强政府服务能力。从三个层面进行政府绩效治理制度的推进。其一,完善领导官员绩效评审制度,就提升施政执行力创造条件。其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第三方评估的公信力、专业性、客观公正。其三,强化官员问责制度,通过对绩效水平的考察,强调不合格、不作为的官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方面,主要检讨服务承诺认可制度和“一站式服务”,引入和强化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公众参与,增加“一站式服务”的数量并持续优化。 强化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全面准确落实和深化“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实践。推进《澳门基本法》的宣传推广,编制系统性的长期工作计划,根据推广对象的不同特点,组织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居民对基本法的认受性。提高选举质量,培育选举文化,充分凝聚共识,稳步推进特区民主政治发展。 依法施政,建立法治政府。发挥廉政公署、审计署的监察职能,配合立法机关的监督工作,接受大衆传媒和广大居民对政府的监督。 完善特区政府的法律体系,促进澳门法治社会的建设。政府致力完善与《澳门基本法》相适应和配套的特区法律体系,采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循序渐进加强特区政府的法律清理工作和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澳门相关海域的管理立法,力争尽早完成澳门相关海域的管理立法。二是城市发展建设方面的立法。配合城市规划、建设和都市更新工作的进展需要,政府将加快展开相关立法和修法工作,为城市发展建设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三是关於博彩业专营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在博彩业中期检讨的基础上,政府将进一步规范博彩业专营制度,明确幸运博彩承批人的法律责任,促进博彩业健康发展。四是关於民生事务领域的立法工作。政府将妥善处理社会多元诉求,平衡各方利益,优先抓紧完善民生事务领域的法律法规。 创造良好的法制和司法环境,提高法律人员的质量。随著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培养法律人才对澳门经济社会发展有著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未来五年,政府将进一步优化司法培训机制,为司法机关培训必要的司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律人才,为依法治澳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后盾。预计2016年至2017年,参与培训的人数合共297人。 维护司法独立原则,保障司法公平。司法独立是澳门特区实现高度自治的重要依托。不断完善司法体系、确保司法独立公平是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维持社会安全稳定的有力保证。规划草案提出致力支持司法机关优化软硬件设施,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