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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草案文本专题解说文章-城市建设发展的新思维—从“旧区重整”到“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體現城市發展的理念,包括和諧合一、區劃均衡、智慧創新、共建共享。

在“旧区重整”的基础上,第三届特区政府提出了“都市更新”这一新概念。2015年和2016年的特区政府施政报告均明确提出“以都市更新的概念,推动旧区重整”。可以说,从“旧区重整”到“都市更新”是特区政府在城市建设发展方面的重要思维转变,值得关注。 一、“都市更新”在概念上更加科学合理 澳门回归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部分区域内早期的建筑物和设施渐渐呈现老化现象,一些楼宇年久失修、破旧残缺。特区政府在2006年启动了旧区重整的立法工作,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上有意见指出“旧区”的概念不够清晰和明确等问题。 都市更新的概念是,根据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对城市的既有规模、功能区划、空间布局和建筑分布进行整体检视,并结合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予以更新,通过旧区改造和新城建设两个范畴的工作,保留原有价值,体现时代特徵,从而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和城市风貌。 与“旧区重整”相比,“都市更新”概念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更开放的理念,并且更贴近澳门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科学合理的。这具体表现在: 第一,都市更新概念较旧区重整更为积极开放。旧区重整的思想内涵主要在改变旧区状况,略有保守,而都市更新的思想内涵主要是提升城市整体状况,较为积极开放。 第二,都市更新概念更为灵活广泛。在较老旧的城区之外,同样存在很多需要更新的建筑物,如果重整的计划限定於旧区,则其他地区的更新建设就无法适用,而使用“都市更新”概念,只要符合更新条件的建筑物,都可纳入更新计划。 第三,都市更新是旧区重整更高层次的表达。旧区重整主要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局部问题,而都市更新更具有全局观和战略观,更有利於澳门长远发展。 二、都市更新体现城市发展的理念 都市更新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新思维,能够体现城市发展的理念,包括和谐合一、区划均衡、智慧创新、共建共享。 第一,和谐合一。四百多年来,东西方文化在澳门共存共融,不同风格的历史建筑即多元文化的具体体现。“合一”源於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理念,即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和谐合一”的理念,就是要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延续澳门的多元文化特色,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并存。 第二,区划均衡。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需要保持各个区域,包括新旧城区、现代化城区和历史文化区域之间的协调与功能均衡。同时,也要平衡城市开发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三,智慧创新。通过充分运用和发展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等技术手段,建设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的智慧城市,具体包括智慧建筑、智慧交通、智慧节能等方面,以改善城市管理效能,提高居民生活素质。 第四,共建共享。澳门居民是澳门城市的主人翁,既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者,也是受益者,有权利也有责任贡献力量。共建要求全社会群策群力参与城市的发展建设,共享是要让居民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 三、都市更新的实施策略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都市更新,需明确“合理布局、最大利用、保持特色、著眼长远”的发展方针。“合理布局”要求将城市中各种要素按照功能分区进行规划布局,发挥城市不同空间的功能;“最大利用”旨在实现土地的集约和高效利用,以缓解澳门社会高速发展和有限土地供应量之间的矛盾;“保持特色”强调未来的建设发展需要保持独特的城市风貌,在都市更新的大概念下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国际化旅游城市的完美结合;“著眼长远”意味着城市发展应面向未来,符合澳门“一中心,一平台”的发展定位,实现“宜居、宜业、宜行、宜游、宜乐”的发展目标。 在上述方针的指引下,可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第一,完善相关立法,尤其是都市更新的专门立法;第二,制订城市发展策略和城市规划;第三,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分区分片的策略,进行旧区改造;第四,坚持既有澳门特点,又有时代取向的原则,开发建设新城;第五,从全局的高度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合理规划城市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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