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7个公共停车场6月起调整收费


第四阶段公共停车场调整收费及相关安排将於6月1日起实施,涉及离岛共7个公共停车场。一如前三阶段,停车场调整收费后,轻型汽车停泊日间收费每小时6元,夜间每小时3元;电单车日间收费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1元,同时,亦取消相关公共停车场设有月票之规定,以明确落实月票「只退不补」政策。随著最后一个阶段停车场完成调整收费,标志著本澳所有公共停车场已完成整体调费安排。 本澳公共停车场自去年底开始分四阶段陆续调整收费,参考了其他地区的泊车收费、本澳私人停车场的收费、通胀及公众的接受程度等综合因素,逐步划一公共停车场收费费率,并引入以上午8时及下午8时为界限的分时分段收费模式,以令公共资源得以更充分利用。 首三阶段公共停车场调整收费及相关安排已分别於去年12月、今年3月及即将於5月1日实施后,政府公报今日(25日)再刊登多则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由6月1日起实施最后一阶段公共停车场调整收费及相关安排,共涉及7个位处离岛的公共停车场,具体包括:湖畔大厦停车场、氹仔客运码头停车场、黑桥街停车场、莲花路停车场、居雅大厦停车场、乐群楼停车场及业兴大厦停车场,上述停车场现时均没有提供月票车位。调整收费后,轻型汽车日间(上午8时至晚上8时前)收费每小时6元,夜间(晚上8时至翌日上午8时前)每小时3元;电单车日间收费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1元。为落实月票「只退不补」的政策,批示同时修改了上述停车场之使用及经营规章,取消相关停车场设有月票之规定。 随著四个阶段公共停车场逐步完成调整收费及相关安排,相信有利於拉近公共停车场与私人停车场的收费距离,加大繁忙时段停车场的流转率,让公众能更公平地使用有限的公共泊车资源,改善公共停车场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