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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尼泊尔女子报称被贩卖来澳之调查结果


就今年1月传媒报道一名尼泊尔女子报称被贩卖来澳工作,司法警察局得悉有关消息后,随即立案展开调查。经翻查司法警察局记录及向治安警察局查询,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并没有接获相关报案。 司法警察局透过国际刑警向尼泊尔警方查询,加德满都当局证实曾有一名女子透过网络向尼泊尔警方报案,报称被一间雇佣中介公司贩卖来澳,其后在本澳一个尼泊尔组织协助下返回尼泊尔。 司法警察局向有关雇佣中介公司在本澳的分公司了解,该公司称去年介绍该名尼泊尔女子来澳担任家佣,但约8个月后(即今年1月)该女子被解雇。该女子要求雇佣中介公司赔偿被解雇之损失,否则会在回国后向尼泊尔警方报称被贩卖。该公司当时已向治安警察局报案求助,案件列作恐吓案处理。 司法警察局亦向有关雇主了解,其称透过上述雇佣中介公司聘请该名尼泊尔女子当家佣,但聘用后发现该女子工作态度恶劣以及经常咳嗽,故在其工作8个月后,於今年1月按正常程序将其解雇,以及向该女子提供返回尼泊尔之机票。 经司法警察局调查至今,根据有关人士的口供及证据,包括劳务合同、外地雇员申请资料、出粮银行入数纸等,暂无迹象显示本案涉及贩卖人口中之性剥削及劳动剥削等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