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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街头打假见成效

展示部分緝獲物

针对街头售假之犯罪活动,海关特别巡查小组於各区作出巡查监察,亦通过与治安警察局联合打假机制,在八日至十日期间共查获三宗街头售卖冒牌电话案件。 第一宗案件於四月八日傍晚,治安警察局行动暨情报科警员在澳门巴素打尔古街一带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街上徘徊及手持一部手提电话向途人兜售。警员随即表明身份,向该名男子作出身份识别,并在该男子之随身物品中再发现一部同款之手提电话,该两部手提电话外观与正品有异,故警员将其带返治安警察局调查及后转交海关作进一步处理。上述物品经品牌权利人代表鉴定为假冒货品。该名男嫌犯姓张,男性,年龄为五十二岁,内地居民,所携带到澳门的两部假冒手提电话购自内地,於四月八日入境,同日在街头向途人兜售,嫌犯声称手提电话每部购入价分别为人民币三百元及六百三十元,并准备以澳门币一千元至二千元出售。 第二宗案件於九日傍晚,海关知识产权厅监检处关员巡经澳门中区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并手持一部金白色手提电话向途人兜售,正当在一大厦门口准备向途人出售手提电话时,关员立即上前进行询问及调查,当场在其身上搜获三部怀疑假冒「IPHONE」手提电话,并承认上述三部「IPHONE」手提电话均为赝品,关员随即将该名男子及途人带返海关总部作进一步协助调查。上述物品经品牌权利人代表鉴定为假冒货品。 该名男嫌犯姓李,男性,年龄为二十四岁,内地居民,所携带到澳门的三部假冒手提电话购自内地,於四月九日入境,同日在街头向途人兜售,嫌犯声称手提电话每部购入价分别为人民币四百八十五元至六百五十元,并准备每部约以澳门币二千元出售图利。 第三宗案件於九日晚上,治安警察局行动暨情报科警员在澳门连胜街一带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街上徘徊及手持三部手提电话向途人兜售。警员随即表明身份,向该名男子作出身份识别,该三部手提电话外观与正品有异,故警员将其带返治安警察局调查及后转交海关作进一步处理。上述物品经品牌权利人代表鉴定为假冒货品。 该名男嫌犯姓陈,男性,年龄为三十五岁,内地居民,所携带到澳门的三部假冒手提电话购自内地,於四月九日入境,同日在街头向途人兜售,嫌犯声称手提电话每部购入价分别为人民币三百元至五百元,并准备每部约以澳门币一千至一千二百元出售图利。 海关将以《工业産权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条(将産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爲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对有关案件提起实况笔录,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海关同时呼吁市民如发现有违法活动的资料,可向海关举报,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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