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有关怀疑补习社人员体罚学生事宜


早前有补习社职员用纸卷体罚学生,教青局即时展开行政调查程序, 同时请相关学生的驻校辅导机构派员为学生提供辅导及协助。现时该行政程序已进入书面听证阶段。该补习社於事情发生后已立即中止了涉嫌体罚学生的人员的职务,并向继续接受服务的其他家长承诺绝不容许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另一方面,由於有关学生的家长已向司法警察局报案,司警局亦已立案跟进,故有关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另外,就2016年3月 25日在网上流传怀疑有另一补习社人员体罚学生的事件,教青局高度关注,并呼吁有关事件的家长尽快联络教青局,提供详细的资料,以便教青局进行调查。 教青局非常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安全,倘发现补习社怀疑有体罚的事件,会即时派员到场了解,并请相关学生的驻校辅导机构派员为学生提供辅导及协助。此外,亦会就有关事件展开调查程序,倘情况属实,必依法处理,包括罚款、在两年内禁止开设新补习社、中止补习社运作或关闭补习社。 教青局於本年3月上旬向所有补习社发出公函,强调补习社必须以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任务,不可对学生作任何形式的身心伤害,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第38/98/M号法令,补习社的发牌及监管属教青局的权限。教青局一直主动定期巡查补习活动,一旦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必即时勒令停止,并展开调查程序。在2015/2016学年,教青局至今共作出359次巡查,发出122次口头提醒,23封促请遵守法规公函,并对14间场所展开调查程序,其中9间涉嫌无牌运作,4间涉嫌超出可容纳人数,1间涉嫌体罚学生,当中已对6间作出处罚,其余个案的程序尚在进行中,倘证据确凿,必依法处罚,绝不姑息。 此外,教青局现正修订《私立补充教学辅助中心执照发出和监察制度》法规,当中明确规定补习社必须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要为学生妥善安排合适的群体生活、学习及休息时间。同时,不得聘用曾犯有损害学生身体及精神完整性罪行而被判罪的人士担任协调员、学习辅助员或托管员。对於违规的补习社,新法规将在原有法规的处罚基础上,提高处罚金额,以起阻吓作用。 教青局将继续加强巡查,并呼吁市民如发现补习社出现违规行为,要即时举报,以便教青局立即处理。市民可透过以下途径联络教青局:电邮:webmaster@dsej.gov.mo;传真:2871-1294;电话:2855-5533;邮寄或直接递交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向教青局反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