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250个年期的士执照公开竞投


特区政府公报今日刊登公告,就发出250个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经营执照展开公开竞投程序。有意竞投人士即日起可前往交通事务局3个服务专区索取竞投案卷影印本,或登入官方网页www.dsat.gov.mo查阅及下载,并於4月14日下午六时前将投标书递交至中华广场3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如有疑问,可致电8866 6363查询。 因应部份期限的士执照陆续到期,及回应公众对的士服务的需求,政府开展是次的士执照公开竞投。根据第27/2016号行政长官批示,是次竞投由交通事务局负责,将批出250个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经营执照,有关执照由发出日起计有效期最长8年,不得转让及延期。执照持有人须使用四座位车辆(不包括驾驶员座位),且该车辆的汽缸容积须等於或超过两公升(2,000c.c.),并须符合欧盟四(IV)期或更严谨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 凡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在本澳有居留权的自然人,倘声明完全履行竞投案卷所定的条件,均可参与竞投,并可以个人或联名形式参与,每一竞投人仅可参与竞投一个执照及提交一份投标书。是次竞投执照底价澳门币20万元,另须附加执照单价的10%作印花税。参与竞投须缴付保证金澳门币5万元,保证金可以现金或银行本票形式提供,本票抬头注明收款人为交通事务局,提交地点为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服务专区。 4月中理工体育馆开标 投标书递交日期由即日起至4月14日下午6时正,投标书须包括:1.投标书正本;2.竞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3.已提交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正本。倘投标书由竞投人的合法受权人签署,投标书内尚包括授权书正本或认证缮本,以及受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认证缮本。投标书应置於密封且不透明的信封内,以火漆密封,信封面注明「致:交通事务局/为『经营的士客运业务执照』公开竞投提交投标书」字样,并写上竞投人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姓名,所有投标书应递交至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服务专区,并取回投标书收条。 交通事务局将於4月17日上午10时假理工学院体育馆就是次公开竞投举行开标会议。竞投人有义务参与开标,并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投标书收条。 疑问可29日前书面提出 有关竞投案卷已置於交通事务局公共关系处(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六楼)供查阅,查阅时间至截标日逢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凡对竞投案卷内容在解释上存有疑问者,应於3月29日前以书面方式向交通事务局提出。提交地点为交通事务局公共关系处,信封面上注明竞投名称(「经营的士客运业务执照」公开竞投)及「要求解答」字样,信函内须写上姓名、联络电话及地址。局方的解答将於4月6日附於竞投案卷以供查阅,且将公布以便告知利害关系人已有解答并已附於竞投案卷。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