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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出版《修改第3/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法律汇编

立法會出版《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法律彙編

为了推广法律,立法会已陆续出版了一系列法律汇编,而且随后也将会继续出版其它法律汇编,而这一次出版的是第12/2012号法律《修改第3/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法律汇编。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基本法〉附件二修正案(草案)》并获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经行政长官同意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基本法〉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予以备案,从而完成修改《基本法》附件二的法定程序。随后,澳门特区根据《〈基本法〉附件二修正案》的规定启动了对《立法会选举法》的修改程序。此次修改主要对《立法会选举法》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一条作出相应的修改,以增加第五届立法会直接及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名额各二名。 而本汇编除了像其他法律汇编一样收录了立法会审议该法案的相关资料,当中不仅包括法律、相关法案的最初文本、立法会审议过程中的修订文本,还包括立法会常设委员会细则性审议有关法案的意见书以及立法会全体会议就法案的引介、一般性和细则性讨论和表决情况的纪录。更为重要的是,为方便市民完整了解本次修法的背景,本汇编还特别收录了全国人大常委的有关《解释》和《决定》,以及《〈基本法〉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相关资料。 汇编所收录的资料,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有关法律的立法过程,相信将有助於读者即时了解立法原意,加深对有关制度的理解。立法会也希望藉此机会再次重申,立法会将继续秉承“以民为本”的基本原则,透过出版书籍、举办研讨会及讲座等形式推广普及法律,使市民不仅知悉法律,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诉诸法律的基本权利得以落实。 为了方便市民选购或查阅,这册书籍即日起在澳门各大书店出售,而有关内容亦可在立法会网页(www.al.gov.mo)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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