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在去年接获举报,就涉及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的案件展开刑事调查。目前,有关涉案人士已被司法机关命令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廉政公署的调查,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主事人,长期将检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务以高价判给指定的公司;2004年至2014年期间,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金额达澳门币一亿六千七百多万元的检察院外判工程或服务,而涉案人士从中获利不少於澳门币四千四百万元。 涉案的检察院人员及相关公司主事人涉嫌触犯《刑法典》所规定的“诈骗”、“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滥用职权”、“伪造文件”等罪名。经司法机关批准,已因应案件的具体情节对涉案人士采取羁押、禁止离境、中止担任公共职务等强制措施。 有关案件尚在调查之中,当有进一步进展,廉政公署会统一发布消息。廉政公署再次重申,将一如既往严厉打击各种贪腐行为,致力建设公正廉洁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