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将於3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公共停车场收费调整及相关安排,共涉及9个公共停车场。是次调费比率及收费模式与首阶段一致,即除调升月票及普通票的费用外,还引入以上午8时及下午8时为界限的分时分段收费模式;同时修改部份公共停车场之月票比例,并取消河边新街停车场设有月票之规定,以落实月票「只退不补」政策。 为充分利用公共泊车资源,加大繁忙时段停车场的流转率,并考虑到本澳公共停车场的泊车收费多年没有调整脱离市场发展,交通事务局在参考了其他地区的泊车收费、本澳私人停车场的收费、通胀及公众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提出分四阶段调整公共停车场之泊车费率,并调升月票收费及引入分时分段普通票收费,以拉近公共停车场与私人停车场的收费距离。 继去年12月实施公共停车场首阶段的调整收费后,政府公报今日(25日)刊登多则行政长官批示,核准3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收费调整及相关安排,共涉及9个位处北区及中区的公共停车场,分别是:河边新街、栢蕙、栢丽、栢威、栢港、佑汉公园、栢景、污水处理站及华士古达嘉马花园停车场。调整收费后,月票方面,轻型汽车专用车位为2,300元,非专用车位为1,600元;电单车非专用车位为400元;普通票方面,轻型汽车日间(上午8时至晚上8时前)收费每小时6元,夜间(晚上8时至翌日上午8时前)每小时3元;电单车日间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1元。此外,重型汽车、公共汽车及重型车辆泊车位的收费亦有所调整。 另外,为加强对公共停车场的管理,政府亦同时修改了相关使用及经营规章,当中包括:取消河边新街停车场设有月票之规定,调整栢丽、佑汉公园、污水处理站及华士古达嘉马花园停车场之月票比例,以扩大普通票比率,配合月票「只退不补」的政策。 随著第二阶段的公共停车场调整收费实施后,余下两个阶段的调整亦会於今年内有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