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将至,家家户户都会忙於准备各式各样的应节贺年食品及佳肴,与亲朋好友共享,其中腊味类食品也是传统度岁及团年饭中常备的食材。根据规定,进口到本澳之腊肉、腊肠、腊肠肠衣等相关产品,必须提交卫生证明文件及接受民政总署强制检验检疫,至今未发现异常个案。 对於日前有报导指广东东莞一腊肠衣加工场存在卫生隐患,经向内地相关部门了解,有关产品并没有出口澳门,民署将持续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击,确保供澳食品安全。 现时在制作腊味等加工肉制品的过程中,一般都会加入硝酸盐或亚硝酸盐等防腐剂,不仅使腊味具独特的颜色及风味,更具有抑菌的作用,尤其是肉毒杆菌。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所订定的准则,亚硝酸盐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在生产腌熏肉等的加工食品中,在符合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使用亚硝酸盐,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然而,不合理地大量摄取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则可能会引致血红蛋白血症,尤其初生婴儿及患有葡萄糖六磷酸去氢酵素缺乏症状(俗称蚕豆症)的人士。同时,加工肉类内含的亚硝酸盐在高温烹调时较容易产生致癌物,市民食用时应注意,尽量不要用腊味“爆香起镬”。 此外,市民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店铺,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食物;留意食品的外观及颜色,若表面特别光泽、色泽有异或过於白皙的,就不应购买;若发现食物已过期、发霉、变坏或出现异味,便不应进食及立即弃掉。食用方面,所有食物应彻底烹调,同时应注意均衡饮食,避免过量进食含高脂肪、高盐份及高糖份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