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专业工作证(的士)续期由即日起至2月29日期间接受办理,有需要办理之的士营运人士,可在上述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携同专业工作证(的士)正本,亲临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或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3字楼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服务专区办理,费用澳门币40元。 代办需填写声明书 倘若由他人代办续期手续需携带持证人之专业工作证(的士)正本、澳门身份证及澳门驾驶执照副本,并填妥委托办理声明书,有关声明书可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免费索取,或登入交通事务局网站www.dsat.gov.mo下载。 按照十月十八日第366/99/M号训令核准之《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之规定,持已失效之专业工作证(的士)之人士驾驶的士可被罚款。 (由交通事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