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优化道路交通标志、标记和标线之质量,交通事务局将於2017年1月1日推行「道路交通标志、标记及标线一般工作指引」(2016 年第二版),有关指引详细订定了道路交通标志、标记和标线的使用物料、验收方式和标准,以供公共部门及专营公司等工程单位以此为标准进行施工。
交通事务局於2011年根据《道路交通法》及《道路交通规章》规定,并结合行业通用工程标准及程序拟订「道路交通标志、标记及标线一般工作指引」 (2011 年第一版),由於相关标志、标记和标线的使用物料和工艺在近5年已不断发展和更新,为更好地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记及标线式样一致性及施工品质,交通事务局今年对上述指引作出修订,推出「道路交通标志、标记及标线一般工作指引」(2016 年第二版),并於2017年1月1日起生效,更新后的指引对於各类物料反光度及耐用度等技术指标有适度的提升。
有关指引除订定道路交通标志、标记和标线的用料、验收方法和标准外,也提供不同类型交通标志和标记的图档,以便各公共部门及专营公司等工程单位在开展工程时,如涉及道路标志、标记及标线的新增或翻新时,有划一标准。就监管方面,局方除会定期巡查外,倘发现有关工艺、图样或其他技术指标及效果出现参差,会要求施工单位即时跟进及处理。有关指引的详细内容,公众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