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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文化产业统计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5年本澳有营运的文化产业机构共1,708间,在职员工10,192名,员工支出为15.6亿元(澳门元,下同);服务收益共62.4亿元,反映其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为20.5亿元,占本澳2015年整体行业增加值总额的0.6%,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为9.6亿元。 文化产业分为“创意设计”、“文化展演”、“艺术收藏”及“数码媒体”四个领域,具有跨行业、涉及门类多的特点。 “创意设计”领域涵盖了品牌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展览设计、时装设计、广告设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等服务。2015年有营运机构共919间,在职员工有3,336名,员工支出4.2亿元;全年服务收益达18.2亿元,增加值总额为6.2亿元。此领域中从事广告设计的机构有601间、会议展览筹办业有67间。随著本澳大型会议展览活动增加,2015年广告业及会议展览筹办业发展理想,两者收益合共12.3亿元,占“创意设计”服务收益的67.6%。 “文化展演”领域涵盖了表演艺术制作、文化展演经纪服务、表演艺术培训及表演艺术场地营运等服务。2015年有营运的机构共168间,在职员工1,829名,员工支出2.4亿元;全年服务收益为13.5亿元(主要来自门票收益,占56.4%),增加值总额为2.3亿元。此领域从事表演艺术制作的机构共119间,在职员工1,116名;全年服务收益11.2亿元,占该领域的83.4%。 “艺术收藏”领域包括艺术品(绘画、书法、雕塑、摄影、古玩、园艺等)创作、销售和拍卖,以及摄影服务。2015年有营运的机构共109间,在职员工435名,员工支出为2,776万元;全年服务收益为8,778万元,主要由摄影服务所带动(6,942万元、占79.1%)。在99间从事摄影服务的机构中,提供婚纱等艺术摄影的有49间,收益为3,795万元。“艺术收藏”领域的增加值总额为3,411万元。 “数码媒体”领域包括资讯、出版、电台及电视节目制作、电影院的经营、电影制作及发行等服务。2015年有营运的机构共512间,在职员工4,592名,员工支出8.8亿元。“数码媒体”全年服务收益及增加值总额分别为29.9亿元及11.7亿元,是文化产业中最多的领域,占整个产业的47.9%和56.8%。 随著资讯科技在工商业的应用愈趋普遍,电脑软、硬件设计需求大增,"数码媒体"领域中的资讯业发展迅速。2015年资讯业有营运的机构共289间,在职员工1,530名;全年收益达15.0亿元(占该领域的50.1%),增加值总额4.4亿元(占该领域的38.0%)。属同一领域的出版业有营运机构共177间,在职员工有1,857名;全年收益有7.6亿元,增加值总额3.1亿元。 文化产业统计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产业委员会属下的产业统计及评估指标小组,根据特区《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框架》而制定的文化产业统计框架进行。统计暨普查局在2016年对“创意设计”、“文化展演”、“艺术收藏”和“数码媒体”四个领域开展了多个专项统计调查,再整合该局相关行业调查资料进行统计,以反映文化产业对本澳的经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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