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67/2016号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门对外贸易货物分类表 / 协调制度》第六修订版(下称协调制度第六修订版)将於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是次修订是配合世界海关组织的建议,并以本澳近年进出口货物种类的变化为依据。新的修订包括按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要求增加海产类和农产品的分类,同时加入危害生态环境化学品的分类,以配合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及国际麻醉品管理局对相关化学品进出口作监管的规定。 随著协调制度第六修订版的正式实施,所有进出口申报单与准照均须按照新的货物编码作填报。为令各进出口从业员能顺利过渡使用协调制度第六修订版,统计暨普查局推出一系列措施提供协助,包括: 专用网页。使用者可於该局网页www.dsec.gov.mo下载协调制度第六修订版的全文、个别章节及新旧编码的对照表等;亦可输入协调制度第五修订版货物的旧编码来寻找第六修订版相应的新编码。 查询热线。进出口从业员可於办公时间致电热线28314738、28314650及28314710查询货物编码;热线中午照常服务。 电邮查询。当寻找货物编码时遇有困难,可电邮至hs@dsec.gov.mo查询。 该局将联系进出口商解释是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并提供其经常使用的货物之新编码。 统计暨普查局备有协调制度第六修订版的刊物、新旧编码对照表及相关的光碟供业界等使用者免费索取。有需要人士可於办公时间前往位於宋玉生广场411至417号皇朝广场17楼文件暨资料传播中心或致电前述的查询热线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