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16)日表示,在检察院聘请其亲属一事上,她没有加以施压,亦没有任何利益交换;她今后定会更加谨言慎行,符合公众期望。 陈海帆下午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前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她以前担任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时,有向前检察长提及一位亲属,但她在检察院聘请人员方面没有决定权,同时,以当时个资办主任之职,不会亦没可能向对方施加任何压力,当中亦不涉及任何利益交换,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陈海帆续指,由於当时未实行中央招聘制度,检察院按照自身的组织法及招聘制度去聘请人员。 她还强调,现时身为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明白社会对其要求更高,今后将更谨言慎行,提高自我要求,以符合市民大众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