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一些葡文媒体所报道的、澳门某些律师对於涉前检察长的案件定於12月5日开庭,与其他刑事案件相比审理进程过快,以及被告的律师准备辩护时间过短等问题的忧虑,终审法院办事处现作出如下澄清: 与没有羁押犯的案件相比,有羁押犯的案件永远要优先审理。我们承认,第一审法院有羁押犯案件的排期通常为五个多月。但要知道,这些法院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有数百宗,但终审法院目前只有这一宗一审案件。 另外,被告的律师们并非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去阅读卷宗和准备辩护。 检察院提起控诉之后,被告於2016年8月29日申请预审。 2016年9月6日,预审法官宣布展开预审。由彼时开始,被告的律师们一直有在终审法院查阅卷宗,并由多名律师同时对卷宗进行了多次查阅。况且到目前为止,被告及其律师们也从未投诉无法查阅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