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抽检本澳油站的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第三季被抽查的20个车用无铅汽油及9个车用轻柴油样本全部符合法定标准。 为监控市面出售的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符合法定标准,交通事务局於今年7至9月在本澳油站及九澳油库共抽查了20个车用无铅汽油及9个车用轻柴油的样本,经专业检验认证公司对所有样本的含铅量、含硫量及辛烷值等进行化验,结果表明全部样本均符合第15/2016号行政法规附件二表一“车用无铅汽油标准”及表二“车用轻柴油标准”的规定,表明本澳的无铅汽油及轻柴油产品质量符合法定标准。 交通事务局将持续监控本澳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的质量,确保市面出售的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符合法定标准,以减少汽车废气对大气造成的影响。 另外,第15/2016号行政法规《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已於今年7月14日生效,并设有一百八十日的过渡期,以平衡环境保护和业界操作;在过渡期内,有关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须符合相关过渡标准。过渡期届满后,即2017年1月10日本澳将全面实施相当於欧盟V期的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藉此进一步减少车辆尾气造成的空气污染,从而更好地保障环境质素和居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