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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务局与珠江水利委员会举行 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联合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更新版)

澳門附近水域水利事務管理聯合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2

海事及水务局、建设发展办公室和环境保护局日前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举行了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联合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讨论加强双方在澳门及附近水域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并就涉水工程项目、水质监测和第四条澳氹跨海大桥等方面交换了意见。 落实“水利合作安排”工作小组举行第二次联合会议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束庆鹏一行,日前莅临出席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联合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获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建设发展办公室代副主任张嘉伦等热情接待。国务院於去年底明确了澳门特区管理水域,为共同加强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合作,水利部与特区政府於年初签署了关於水利事务的“合作安排”。为落实“合作安排”,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与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及其它相关部门组成了“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联合工作小组”,并於本年5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 束庆鹏在会议上表示,珠江委会与澳门政府的相关部门共同确保澳门附近水域及珠江河口水安全,并继续致力保障澳门供水安全、跟进珠江河口治理,并会继续与特区政府保持紧密沟通,共同做好水利事务的管理工作。 黄穗文亦表示,澳门特区与内地在水利事务方面,尤其在防洪纳潮和供水安全方面,一直以来与珠江委合作无间。期望未来能继续得到珠江委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加强澳门附近水域水利管理工作的合作。 细化水利管理的合作加强沟通交流 会上亦通报了本年7月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与珠江委在珠海就「澳门附近水域涉水建设项目划分标准」及「澳氹第四条跨海大桥工程」召开会议的讨论内容。双方就涉水建设项目划分标准、工程投资额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可免徵意见等情况互相交流,并提出了划分标准的初步方案;澳方将进一步收集相关部门对有关方案的意见并提交予珠江委,以便双方进一步完善划分标准。 双方亦探讨了建立澳门附近水域水质共同监测机制的可行性。目前,珠江委於洪湾水道、十字门水道、湾仔水道、以及澳门附近水域的主干道各设有1个水质监测断面,海事及水务局将联同本澳环保、民政及卫生部门,与珠江委共同探讨澳门附近水域水质监测合作,以建立水质监测合作及资料共用的长效机制。会上亦讨论了「澳氹第四条跨海大桥」项目的最新情况,以及其它涉水工程项目徵求意见的流程和要求。 澳门政府相关部门未来将会继续与珠江委加强交流合作,透过定期联络机制召开工作议,落实“水利事务合作安排”,进一步深化澳门附近水域的水利事务管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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