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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专责小组举行2016年粤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会议

2016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專責小組合照

粤澳食品安全合作专责小组於十月十九日至二十日在广东省江门市召开“2016年粤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会议”。双方回顾本年的工作内容及讨论未来的合作安排,强化两地食品安全监测及讯息互通,落实开展食品风险交流合作渠道,进一步完善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共同提高应对食安风险的能力,保障供澳食品的卫生及质量安全。 会议由粤方专责小组组长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骆文智,与澳方专责小组组长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主持。民政总署、卫生局、海关、经济局、旅游局、教育暨青年局及消费者委员会等成员,以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家组、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代表及专家参与会议。 会上,澳方代表分享了本澳食安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粤澳食品安全合作的具体执行情况;粤方则介绍了广东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与重点工作。双方总结及讨论今年粤澳食安合作的工作重点与成果,包括持续开办了“食材鉴定培训课程”、“食源性疾病爆发调查”、“食品标签及宣称工作坊”及“粤、港、澳三地食品安全专家讲座”,加强食安人员的专业培训及交流食安防控经验;组织广东食品业界到澳门参观,促进两地业界交流食安管理经验;此外,民署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署合作委托书,开展各项食安风险评估研究,为本澳食安监控建立更完善基础。 会议亦讨论双方未来合作,包括强化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定期交流两地食安状况、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作渠道、持续加强两地业界的交流沟通及食安人员的技术及意见交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检测合作机制以及共同开展食安监测研究项目等,提高两地应对食安风险的能力。同时,拓展两地食安宣传教育的合作空间,分享在食安宣传工作上的资源。 自2007年粤澳签订《粤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定》,深化粤澳食品安全合作机制的运作和资讯沟通交流,双方同意每年至少共同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变能力,及时解决两地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公众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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