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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统一管理开考明(20)日起接受报考

公務人員統一管理開考明(20)日起接受報考

首个公务人员统一管理开考(高级技术员职程) 将於明(20)日起接受报考,投考人可选择使用电子报考服务平台或亲送报考任一方式办理报考手续。 今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第一职阶二等高级技术员的开考通告,报考日期自公布日紧接的首个工作日起计,为期20日 (10月20日起至11月8日)。 行政法务司司长於2016年10月13日作出批示,批准了首个第一职阶二等高级技术员职程的统一管理开考。职务范畴涉及公共行政管理、环境工程、博物馆学、机电工程、法律、资讯、审计、统计、考古、公共卫生及运输等多个范畴,填补各公共部门的183个职位空缺。 特区政府以能力导向,优化招聘制度,提升素质及绩效。统一管理开考由行政公职局主导,用人部门协同参与,分两阶段进行,首阶段是行政公职局负责的“综合能力考试”,合格后便可向负责“专业或职务能力考试”的用人部门报考。 报考方式 1.电子报考服务平台 首先需要申请及开立“政府服务登入帐户”,成功启动帐户后,便可通过其帐户登入电子报考平台或“澳门政府服务”手机应用程式,於报考期限内随时随地办理报考手续,及查阅个人於统一管理开考的状况及进度,详情可阅览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 2.亲送报考 除电子报考服务平台外,可选择亲送报考方式,由投考人或他人前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楼办理报考手续,亲送报考设有网上预约服务(http://concurso-uni.safp.gov.mo/)。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45;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30,中午照常办公。 报考条件及提交文件 符合开考通告要求担任公职的一般要件及具有学士学位的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可以报考,而获豁免综合能力评估程序的投考人,亦须依据开考通告的要求报考。 报考时须填妥并签署《统一管理开考报名表》及《统一管理开考履历表》,并附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学历证明文件副本 (可一并提交相关的曾修读科目证明,以助审查专业能力评估程序的准考资格) 等。与公共部门有联系的投考人,应提交由所属部门发出的个人资料纪录,如所属部门个人档案已存有相关文件及个人资料纪录,可免除提交,但报考时须明确声明同意典试委员会要求部门依职权提供。 为协助投考人办理报考手续,行政公职局已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及宣传,包括开设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查询热线(电话:88668866) 及服务专柜等,欢迎市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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