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何永安今(17)日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引介《二零一五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审计署在今年5月底收到财政局提交的《2015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总帐目》,按规定於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审核帐目的详情,分别对构成总帐目的「政府一般综合帐目」及「特定机构汇总帐目」编制《二○一五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审计长对上述帐目作出「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何永安在引介时表示,2015年「政府一般综合帐目」的总收入、总开支、总资产分别达约1,161亿元、808亿元及1,815亿元,涵盖政府公库与50个非自治部门的财务数据,以及12个行政自治部门与37个自治机构的管理帐目,合共涉及约180万笔会计记录。综合帐目附注所反映的「财政储备」,结余约3,451亿元,涉及约68万笔会计记录。至於「特定机构汇总帐目」,总收益、总费用及总资产分别达约290亿元、117亿元及3,780亿元,涵盖8个特定机构,涉及约153万笔会计记录。 在维持审计质量方面,虽然近年特区政府整体预算及实际收入因应外在因素影响而有所调整,但审计署仍决定沿用在2011年度收紧的「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以保持帐目审计的准确及严谨。 何永安指出,在审计期间,审计署已就总帐目内所发现金额显著的会计错报,以及所披露的资料与所作描述当中未能合理反映现实的部分,劝喻相关部门及负责编制总帐目的财政局作出修正。经修改总帐目后,本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针对该最终版本作出审计意见,但有关部门应注意上述会计错报情况,切实改善,以免影响总帐目的编制质量。 审计署近年来已进一步扩大电脑辅助审计的覆盖范围,继2013年度正式使用由国家审计署协助开发的《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审计软件,对中央帐目、行政自治部门及自治机构管理帐目数据进行核对核算、搜寻、整合等工作后,上年度开始以《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对当中7个特定机构及「财政储备」所采用的不同会计软件而产生的电子会计记录进行整理。何永安表示,审计署通过一系列工作步骤和科技辅助,致力维持审计结果的质量。在向行政长官提交《二○一五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之前,已由专责而独立的内审单位完成内部审计程序,确保已经取得充分而恰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长透过「审计长报告书」分别陈述了「政府一般综合帐目」及「特定机构汇总帐目」的审计结果,并连同所转载的两套财务报表,汇编成《二零一五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该帐目审计报告完成后已送呈行政长官,并送交立法会,今日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引介。市民可於审计署网站下载报告全文,或於办公时间到审计署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