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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局推出“工业产权网上申请-电子提交续期服务”


为贯彻落实“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经济局近年透过电子化建设,致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整体质素和便捷程度。2014年经济局率先采用“合格电子签名 (QES) 证书”的电子签名方式,相继在线提供:商标注册电子申请、电子支付申请费用、电子递交申请补充文件,以及网上缴付各项专利年费等服务。 为向市民提供更多简便快捷的优质服务,经济局将自2016年10月17日起新增“电子提交工业产权续期申请”服务。 有意使用上述服务的市民可於经济局网站(www.economia.gov.mo)进行用户注册登记(已登记成为“认证用户”者可直接登入经济局网页),登入后再点击“电子服务 → 网上申请 → 其他行为申请-续期”版面,办理在线填写申请书、使用“合格电子签名 (QES) 证书”作电子签署、电子提交申请等手续,透过邮政储金局的电子支付平台在线缴付相关的费用。此外,根据刊登於2015年12月30日第52期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经济局通告第五款的规定,自即日起提出工业产权续展申请的申请人或受托人,在递交续展申请时无须附同有关注册证的原件。经济局将在相关续展申请获批准后,另行签发注册证续页(续期纪录)。 有关服务的详情,可参阅经济局网页内的使用指南(www.economia.gov.mo,点击“知识产权 - 网上服务”版面),或於办公时间致电经济局知识产权厅蔡小姐(电话: 8597 2624)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