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已将其英文名称“Macau Government Tourist Office”更改为“Macao Government Tourism Office”。为此,特区政府制订了《修改规范旅行社及导游职业的十一月三日第48/98/M号法令》行政法规草案,更改法令中附件二所载的《导游工作证、见习导游工作证及接送员工作证之式样》及附件三所载的《旅行社准照式样》,以便该等式样上载有旅游局的英文新名称。 新法规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