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九月十九日,由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主办、澳门中华总商会协办的“内地自贸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政策宣讲会,在澳门中华总商会四楼,何贤先生纪念堂举行;会上主办方三位讲者分别引介有关国家给予,经澳门中转货物的关税优惠政策,内澳两地海关合作提供便民利商的电子化服务后的一些注意事项,以便让该服务能在本年十月一日起正式在澳门实行。 宣讲会於九月十九日下午三时正式开始,分别由主办方澳门海关助理关长吴国庆,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副主任宋彦魁,及协办方澳门中华总商会黄国胜副理事长致开幕辞;会上主办方澳门海关行动管理厅厅长郑健聪,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副主任宋彦魁,及海关总署拱北原产地管理办公室主任邓伟光三位讲者分别引介有关国家关税优惠政策在内地与澳门配合实施下的具体运作流程,向各位与会人士介绍,这项两地海关联手在澳门地区推出的便利企业新举措。 国家为支持澳门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在相互尊重内澳两地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内地海关进一步简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的单证提交要求,达到优化原产地管理目的。澳门海关签发《中转确认书》范围,亦将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扩展至所有内地已实施的优惠贸易协定。通过数据转移,更能加快审查企业的申请,提供通关便利条件。 郑健聪提到由十月一日起,澳门海关推行「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简称「中转易」),「中转易」属自愿参与性质,为贸易商提供海关监管服务及签发证明货物中转澳门期间未再加工的《中转确认书》,令业界的货物能更顺畅转运到内地。澳门海关签发《中转确认书》的范围,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ECFA)项下台湾原产货物,扩展至所有内地已实施的优惠贸易协定原产货物,包括韩国、澳洲、东盟十国、巴基斯坦、冰岛、瑞士、智利、哥斯大黎加、秘鲁、新西兰等国家的货物。同时,为了提高中转确认书签发和使用的效率,双方开发了“中转确认书签发系统”(注:现有关系统开发操作平台和有关输入数据以中文为主),实现《中转确认书》签发资讯化,便民利商增效率。 「中转易」首次登记之步骤为:申请人在澳门海关网站内,先了解有关注意事项和流程,下载并电子填写「中转易」首次登记表格,按网上指示的步骤准备妥当有关文件后,亲临澳门海关总部大楼行动管理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续后申请《中转确认书》之步骤则完全在互联网通过电子邮件互动进行,过程企业不需再派员工来到澳门海关办理业务,减省人力资源,增加工作效率。 澳门各界人士,如对澳门海关「中转易」计划想进一步了解,请先浏览澳门海关网页内「中转易」计划专页,可详细获悉申请程序和续后流程;如再有疑问,欢迎与澳门海关行动管理厅「中转易」工作组联络,电子邮件 dgr@customs.gov.mo ,或办公时间致电:(853)89894370,非办公时间致电:(853)28559944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