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澳门与香港同意更新航空运输安排,允许多式联运服务

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運輸及房屋局於2016年9月12日在澳簽署備忘錄,同意更新兩地航空運輸服務安排,允許雙方指定的航空企業與港澳兩地海、陸或直升機的運輸承運人合作,提供多式聯運代號共用服務。

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运输及房屋局於今天在本澳举行会面,并落实更新两地的航空运输安排,允许双方指定的航空企业与港澳两地海、陆或直升机的运输承运人合作,提供多式联运代号共用服务。 为了向港澳两地居民和来往澳港的外地旅客提供更多便捷的运输服务,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运输及房屋局就多式联运代号共用服务於近年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於今天在澳举行正式会谈,就修订双方於2003年10月所签署的《澳门特别行政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航空运输服务安排》落实新增内容。会议在友好及诚挚的气氛下进行,双方签署了备忘录。 今后,港澳两地政府所指定的航空企业可以与经营来往港澳的海运、陆运和直升机服务的承运人合作,采取多式联运代号共用,即是说,将往来香港和澳门的海运、陆运和直升机服务,与指定空运企业运营的从香港或澳门出发或者到达香港或澳门的航班进行衔接,作为航班的延伸服务,并在乘客获得关於运输方式的适当通知的情况下以该航空企业的名义进行销售。 会议在民航局办事处会议厅举行,代表团成员除两地相关政府人员外,还包航空业界代表。代表团亦就港澳两地之间的航空运输发展作出交流。 民航局局长陈颖雄(澳门方)与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聂继恩(香港方)分别代表两地政府签署备忘录。相关的修订内容将提交至中央人民政府审批。 随着珠三角地区一体化的发展、以及港珠澳大桥亦将於不久的未来落成启用,区内的交通运输网络将获大力完善,增加各地区之间的可达性。两地航空企业於多年前已开始构想采用多式联运模式,以便利居民选择不同空港出行。是次的新增内容配合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发展方向,有利澳门居民出行和增加外地旅客访澳的便利。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