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本月14日凌晨一名男子涉嫌吸食毒品后在友谊大桥驾车逆驶一案,治安警察局已将案件转交检察院侦办。 在检察院对嫌犯进行讯问后,因嫌犯涉嫌违反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第14条规定的不法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罪以及第3/2007号法律(道路交通法)第90条第2款规定的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质影响下驾驶罪,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接受检察官的建议,命令对嫌犯采取身份书录及每十五日定期报到的强制措施。 随后,案件将适时发还检察院继续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