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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署举行《动物保护法》讲解会


为加强市民及业界对《动物保护法》的认识,民政总署将举行多场《动物保护法》讲解会,介绍法例的内容以及饲主的义务,并设有问答谘询环节。欢迎市民报名参加。 《动物保护法》将於今年九月一日生效,犬、猫及其他脊椎动物将依法受保护,法律对在动物的饲养、管理、售卖,以及利用作公开展览及科学应用有相应的规范。为加强各界对此新法例的认识,民署将分别於以下时间及地点举行《动物保护法》讲解会,并将邀请社团、动物保护团体及业界代表等出席。 (* 请参阅附件!) 有意参加的市民可由即日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8598 6816报名参加,讲解会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除了举办讲解会外,民署亦会从多个渠道持续推广《动物保护法》,包括电视及电台广告、海报、街道横额、小册子及举办法律推广日等,提升市民对《动物保护法》的认识。市民可浏览澳门动物卫生监督网www.iacm.gov.mo/canil或致电民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