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持续关注「白牌车」活动与涉及手机应用程式「叫车服务」,若发现当中有涉及违规情况将予以打击。违法载客收取报酬行为即属不法,不论是「白牌车」还是手机应用程式的「叫车服务」,警方均会严正执法及加强宣传,以维护本澳的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本年7月份期间,治安警察局对「白牌车」活动合共票控123宗,当中涉及手机应用程式的「叫车服务」有116宗。而本年1月至7月,局方打击「白牌车」活动合共票控413宗,当中涉及手机应用程式的「叫车服务」有286宗。 根据《道路交通规章》第52条「注册之申请」第14款规定:车辆如被用於提供有别於获许可或注册用途且有报酬之服务「俗称「白牌车」」,驾驶员须被科处罚款澳门币30,000元。同时根据澳门目前法例对於「接载乘客服务」的监管,有关「叫车」手机应用程式的部分原本设计和盈利模式无法在本澳合法营运。 再者,旅行社向旅客提供的车辆接载服务,受第42/2004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48/98/M号法令第3条第1款f)项规管,旅行社必须按旅客预先规划的服务要求而为之。即旅行社不能在旅客没有预订的情况下随意提供车辆接载服务。 治安警察局重申,政府不反对透过「叫车」手机应用程式召唤及提供的士载客服务,但提供有关服务的必须是取得有关牌照之的士和有的士驾驶员工作证的司机。此外,提供该服务之从业员理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及《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为市民提供合法的接载服务。政府绝对不容许在澳门不合法营运出租车业务,治安警察局将秉持一贯立场依法执法,持续严厉打击相关不法行为,确保市民和旅客的权利和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维护澳门旅游形象。 治安警察局同时提醒市民,使用任何手机应用程式提供的服务时,要注意个人私隐、信用卡资料可能会外泄,发生交通意外时可能没有保险赔偿,服务收费及质素亦未必能得到保障。故市民出行应使用合法之交通工具,以保障自身安全及消费权益。业界和市民旅客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主动致电治安警察局交通厅2837 4214或电邮psp-info@fsm.gov.mo提供资料,以便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