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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学生获民商法论文一等奖

合影

澳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尚珍如凭论文“受教育权的民法救济与一般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於第七届“两岸四地民商法硕博论坛”中荣获一等奖,两位硕士研究生夏菲和胡守鑫分别凭论文“论人格权法不宜独立成编"、“民诉法视角下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思考"获二等奖。是次为澳门地区首次有学生参与该论坛并获奖。 尚珍如论文认为作为宪法上基本权利的受教育权亦具有民事权利属性,在遭受来自私主体的权利侵害时可主张民事救济,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纳入一般人格权的保护范围之中。夏菲和胡守鑫的论文分别从反对和支持两个方面论述了人格权法是否独立成编这一民法典编纂、特别是人格权法制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问题,亦对未来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立法模式提出了新的设想。 第七届“两岸四地民商法硕博论坛”於吉林大学举行。今届论坛以“人格权与民法典编纂”为主题,吸引了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60多位法学相关的专家学者及学生参与。该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辅仁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旨在培养民商法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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