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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氹第四条跨海大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将展开意见及建议收集工作


为推进澳氹第四条跨海大桥工程建设,建设发展办公室委托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2006年3月18日实施) 的要求,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於本月26日起十个工作天内於国内“环评爱好者”网页内刊登有关澳氹第四条跨海大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估的第一次公示资料,建设发展办公室於当天同步上载有关内容於办公室网页内,供市民参考,市民并可就有关项目,於公示期间十个工作天内发表意见及建议,本办公室在收集有关意见后,将转交有关研究单位作分析,以便展开下一阶段工作。 是次公示收集工作主要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提供支援数据,主要是从海洋环境影响角度,对项目建设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的环境有利和不利的影响收集意见及建议,以便编制环评报告。 本项目将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公众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天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及电邮提出意见( 详见两地网页资料: www.eiafans.com及www.gdi.gov.mo)。发表意见时公众需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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