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为优化申领证明书的行政手续,已於今年7月4日起实施代收印花税服务,申请人只需於领取证明书时直接以现金缴付印花税款,毋须另行到财政局购买印花税票。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市民向社会保障基金申请雇主供款证明书、受益人供款证明书及给付证明书须缴纳印花税,税额为首页澳门币15元,续页每页加收澳门币5元。社保基金实施代收印花税服务后,申请人毋须再先行到财政局购买印花税票以作缴纳,只需於领取证明书时直接以现金缴付印花税款即可。 市民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或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