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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行政法规讲解会

《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講解會

为让各公共部门对第14/2016号行政法规《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有更清晰的理解,行政公职局日前在公共行政大楼演讲厅举行了两场讲解会,对象为公共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以及负责行政及人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共60个部门逾四百人出席。 讲解会由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副局长冯若仪、公务人员规划及招聘厅厅长曾庆彬、以及公务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陈玉玲主持。讲解会首部份先对统一管理开考及晋级培训的规定和程序作详细解释,其后回答与会者的提问。 统一管理开考由行政公职局主导、用人部门协同参与。这种模式既考虑职程的共通性,亦考虑职务的不同要求,同时兼顾投考人的意愿与用人部门的需要。统一管理开考分两阶段进行,包括行政公职局负责的“综合能力考试”,以及用人部门负责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考试”。统一管理开考适用於第14/2009号法律规范的职程,即涵盖14个一般职程及20个特别职程。本年内将有序开展高级技术员职程、技术辅助人员职程及勤杂人员职程的开考程序。 为简化报考程序,投考人可利用行政公职局提供的电子报考服务,透过专属网页或手机APP,随时随地进行报考手续。 该行政法规亦设立特别招聘制度,对定期委任终止且不具编制内原职位的领导及主管人员,经行政长官许可,可免除开考以合同聘用。有关人员获聘的职程是以担任领导或主管官职之前相同的职程,并计算担任领导或主管官职,又或在担任获聘职程相应职务的所有服务时间,晋升至相应的职等或职阶。 晋级培训亦增加了程序的灵活性,包括调整累积培训时数的比例,明确培训的有效性等。另一方面,晋级开考的典试委员会改由开考部门的人员组成,行政公职局则具职权就有关开考订定指引及进行监督。 出席人员於会上踊跃发问,气氛热烈。公共部门亦可透过书面、传真或电邮等方式提出问题,行政公职局会将问题汇总整理,以问题集形式於专属网页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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